各教学机构、各部门: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意向申报者按照要求申报。
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面向“教育学”一级学科内容,申报者须知悉该学科的二级学科范畴。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教育部对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
申报者访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个人所有材料按报送要求一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崇德楼711,逾期不予受理。
每位申报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专区申报评审表》各4份,每位申报者单独1个U盘(U盘内含《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U盘表面粘贴“单位+姓名”标签)。
邮箱材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报送邮箱:540631405@qq.com(邮件名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单位名称)。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