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主要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发布者:安徽艺术学院浏览次数:1444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园楼宇、道路、园林景观是学校文化的重要载体,道路、楼宇、景观名称体现着学校文化底蕴、办学特色、育人理念,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完善校园标识系统,规范校园道路、楼宇、景观名称,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服务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高水平应用型艺术大学建设,根据《安徽艺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校园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园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名称范围

1.楼宇:拟征集名称的建筑物 25栋,如综合办公楼、教学楼、专业楼、宿舍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命名。

2.道路:拟征集名称的主干道路12条。

3.景观:校园内山体、古井、湖面、岛屿、广场、草坪、桥等景观命名。

(具体命名对象详见附件)

二、征集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命名覆盖方案制定-动员布置-征集命名-初选阶段-方案审定发布等全过程。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三、征集名称要求

(1)合法原则。命名须昂扬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其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2)传播原则。应采用汉语命名,用词简洁规范,寓意深刻,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每个命名字数控制在5 个汉字以内,注重“音形意”完美结合,便于识别和传播,不用生僻字或歧义词,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3)传承原则。命名应寓意深远,凸显安艺文化内涵。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力求底蕴深厚,格调高雅,对校园文化有传承作用。

(4)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要与周边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能恰当地构建各类名称,形成科学合理的整体命名方案,道路、楼宇、景观命名既体现整体美感,又能相互关联。

(5)通名原则。建议采用以下通名:点状地名的通名分为“馆”“楼”“院”“舍”“栋”等;线状地名的通名分为“大道”“路”等;面状地名的通名分为“园”“苑”“场”“湖”“山”“广场”等。

(6)报送原则。各部门、二级学院至少报一份全套命名方案。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名称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称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韩军

副组长:柳友荣 陈林 程宗林  

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名称征集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具体分工为:

1.党委宣传部负责名称征集活动所有来稿的汇总收集及评选的组织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3.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师和学生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4.校办公室负责校友征名的组织发动及来稿收集工作;

5.国资处负责此次活动附件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范围、数量及平面图内容提供。

五、命名征集办法

1.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可登陆安徽艺术学院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点击《关于开展学校主要楼宇、道路、园林景观等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征名活动。

2.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发动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支持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一)投稿方式: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稿统一汇总报送党委宣传部(综合楼801)张娜娜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367026469@qq.com。

(二)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作品标题注明“姓名+道路楼宇景观名称应征作品”字样。作者须对命名的理由作出释义说明,字数在200字以内;引经据典的,需注明出处。

(三)方案以报送的顺序进行登记,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评选办法及奖励

1.征集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请学校审定。

2.学校将对终审入选作品给予表彰和重奖,欢迎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校园文化建设建言献策。

3.作品一经采用,其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安徽艺术学院所有,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报送者为准;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

附件:

1.安徽艺术学院校园楼宇、道路、景观名称征集登记表

2.安徽艺术学院楼宇、道路、景观平面标识图



  安徽艺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

 安徽艺术学院校园楼宇、道路、景观名称征集登记表

作者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身份

校友/教职工/社会人士

/在校生(学院、学号)

表I:安徽艺术学院主要楼宇名称

图中编号

楼宇

拟命名

释义

1-1

学生宿舍团组

A1



1-2

A2



1-3

B1



1-4

B2



1-5

B3



1-6

C1



1-7

C2



1-8

D1



1-9

D2



1-10

D3



1-11

D4



2

综合教学楼



3

学生食堂



4

大师工作室团组(1—7栋)



5

学术交流室(临湖)



6

美术馆



7

音乐南楼(功能:教学、行政)



8

音乐北楼(功能:琴房)



9

音乐厅(位于音乐南楼内)



10

舞蹈楼



11

播音主持楼



12

戏剧楼



13

小剧场(位于戏剧楼内)



14

美术楼



15

艺术设计楼




表II:安徽艺术学院道路名称

图中

编号

道路走向

图中标示及说明

拟命名

释义

16

东西横向道路

(6条)

南大门西沿南围墙向西至运动场



17

美术馆南侧至音乐学院南楼南侧(由东向西到运动场)主干道



18

西门到音乐南楼(由西向东)



19

美术楼北侧至戏剧楼北侧(由东向西到西围墙)主干道



20

1-3楼北侧沿北围墙向西至西围墙



21

戏剧楼南侧汀步至美术馆东围墙



22

南北纵向道路

( 6条)

美术馆东南到北围墙



23-1

综合教学楼西至北围墙



23-2

北门至传媒楼



23-3

食堂西戏剧楼至北围墙(西)



24

戏剧楼西至南围墙



25

西门至北围墙




表III:安徽艺术学院景观名称

图中

编号

景观

现用名称

具体位置

拟命名

释义

26

山丘

艺之丘

美术楼东面山体



27

古井

无

美术楼东面古井



28

古井

建筑

听雨轩

美术楼东面古井上建筑



29

湖

艺心湖

校园中央



30

岛屿

无

艺心湖中



31

牌楼

承前坊

南大门内



32

广场1

承前广场

南大门内



33

广场2

音乐广场

音乐北楼东、戏剧楼南侧



34

连廊

无

音乐北楼与戏剧楼之间

三角连廊



35-1

草坪

团组

无

1-4楼南



35-2

无

艺心湖北



36-1

桥粱

团组

无

美术馆北



36-2

无

戏剧楼南侧汀步



36-3

无

艺术设计楼二楼北侧至

大师工作室



36-4

无

播音主持楼北



36-5

无

音乐南楼至音乐北楼拱桥




附件2:安徽艺术学院楼宇、道路、景观平面标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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