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院级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165

为落实院政〔2015〕24号《关于举办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中关于院级竞赛的活动要求,现对院级竞赛作如下安排:

一、参赛对象及分组安排:

参加院级竞赛的对象为各系、部选拔赛后推选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共计15人。

院级竞赛分综合组和表演组两组进行(具体名单由各系选拔赛后上报)。选手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二、竞赛形式、环节与评判标准

院级竞赛设主持人2人,负责比赛开始环节、才艺展示环节的主持及整个比赛环节的串联工作。

院级竞赛由教学设计、说课和课堂教学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10%、20%、70%。表演组并附加专业能力展示环节,分值为3分。

说课和课堂教学环节不超过30分钟,到时即终止(由现场工作人员计时提醒)。

比赛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计算出剩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选手最终得分,并在下一个选手比赛结束后由现场主持人宣布成绩。

每个环节的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院政〔2015〕24号文。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7日(周六,上午:8:00~12:00,综合组比赛,下午:13:00~18:00,表演组比赛)

地点:1号教学楼第2阶梯教室。

四、评委

评委由9~11人组成。

由院领导、教学系部、教育厅高教处、安大新闻学院、安大艺术学院领导和教授组成。

五、奖励

院级竞赛奖励以小组参赛人数为基数,两个参赛小组分别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其余为三等奖。

各系、部可以在推荐参加学院决赛名额以外推荐院级优秀奖,比例不超过参加预赛人数的20%。

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获奖者同时授予“院级教坛新秀”称号,并推荐参加“安徽省首届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坛新秀”奖。

比赛结束后,对获奖选手现场颁奖(现场颁发1、2、3等奖)。

六、赛事保障

为保障本次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院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对赛事公平、公正给予全程监督,并负责接受、处理针对本次比赛的意见和投诉。

(一)竞赛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晶

副组长:周爱宝

成员:吴孔铎、韩大国、孙来法、吕中华、钱农、刘长华、陈明。

(二)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

1、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韩大国(兼)。

2、竞赛办公室内设赛事组织宣传组、保障组等2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赛事组织宣传组:

组长:韩大国。成员:阚峻岭、丁永红、陈明、王琍琍、鲍建军、陈昀岚、王莉、谢春侠、储文韬、封华

具体负责院级竞赛的场地安排、布置、校外专家聘请、竞赛材料准备、计分统分、获奖证书制作及赛事宣传报道等工作。

具体分工:

陈明、王琍琍担任赛事主持;

阚峻岭、陈昀岚、王莉负责评分标准、打分表格、统分表格、参赛教师抽签、参赛教师简明情况一览表、评委席卡、座位安排、宣传报道等;

鲍建军、陈昀岚负责获奖证书制作、奖金、评委用品(笔、信签纸)、现场教师签名表、茶水等;

丁永红、鲍建军、谢春侠负责计时统分(2个计时牌);

储文韬负责摄影摄像;

封华负责广告栏海报、电子海报制作。

2)保障组:

组长:刘长华。成员:侯昌松、阮怀勇

具体负责院级竞赛的场地设施、外请评委的交通、评委午餐安排等。

七:其它要求

1、所有人员7:50前进场;

2、请新闻播音系、传媒系于11月7日上午各组织10名同学于7:40前到比赛教室指定位置就坐;请音乐舞蹈系、戏剧系于11月7日下午各组织10名同学于12:40前到比赛教室指定位置就坐。各系要落实到具体的班级,并将班主任名单报竞赛办公室;

3、各系参赛选手请按照院政〔2015〕24号《关于举办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要求,于11月5日前向竞赛办公室递交相关教学文件,以便评委提前审阅;

4、所有教师全程参与观摩。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