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安徽艺术学院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的通知
各教学机构、各部门: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证学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先进性、公正性,做好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校各类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持论证,业务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
二、请各使用单位填写《项目需求表》并及时与项目归口的业务管理单位进行对接,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集中论证。
特此通知。
附件:
1.《货物类项目需求》
2.《服务类项目需求》
3.《工程类项目需求》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