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联合培养学校(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其实际情况和评审管理办法自行决定评审本校联合培养学生校内奖学金,金额由安徽艺术学院代发。在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联合培养学校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生处审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备案,同意推荐李志豪等89名学生为安徽艺术学院联合培养学校2024-2025学年评优奖励人选,同意推荐安艺职24本科声乐班1个班级为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具体评优奖励公示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致电0551-64400155(学生处)实名反馈,对匿名或所指问题线索不清晰、影响调查的,不予调查回复。具体评优奖励公示名单见学生处官网页面。
学生处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