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学院“十佳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23浏览次数:125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引领全院广大学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学院发展做贡献,院团委将开展2019年 “十佳大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励志成才,积极投身校园建设、校园管理、校园文化、专业学习,争做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评审委员会。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负责牵头候选人推报工作。评审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评选方式:自我推荐,各支部委员会评议上报,各系团总支择优推荐,评审组投票产生。

三、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

四、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学习、自强奋斗、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校园管理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评出1名入选2019年“十佳大学生”。

五、评选办法

1、推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各团组织要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要对拟推报人员在其校内公示不少于3天,各系总支推荐人选每项推荐1人。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及其电子版:(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1000字的事迹材料;(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

2、召开评审会。根据各系候选人推报和公示情况,院团委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每类确定1名,共计10名“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学院官网和w微信公众平台中予以公示。

3、推荐时间。各系团总支将候选人支撑材料请于11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

六、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院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

1、“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徽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