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书香安艺”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29浏览次数:221

各系、各部门: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写作使人准确。为丰富校园文化,打造书香校园,进一步推动学校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9〕1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书香安艺”校园读书创作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宗旨:读书引领人生,创作点亮梦想。

本届活动主题:做新时代的筑梦人。

参与创作的师生可以围绕这一核心要求,自由命题,体裁不限,既可以写自己的理想和行动,也可以写身边的榜样和时代的先锋。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系党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读书创作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樊嘉禄

组委会副主任:张晶 

成员:吴孔铎、韩大国、吕中华、孙来法、李伟、王琍琍、罗耀东、林泽明、张志云、陈明

组委会下设校园读书创作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办公室主任:陈明

办公室副主任:龙源 

成员:潘捷、常昕、陈伟伟、魏曼云、孙鑫、王昕

校团委宣传委员王昕担任活动联络员,负责和省级主办机构的联络。

三、活动主体

学校全体教职工、全体在校学生(含2019级新生)。   

四、内容形式

(一)读书创作大赛

作品要求:本届活动创作文体不限,主要包括记叙文、散文、议论文(含读后感、书评)、诗歌、小小说等。原则上大学生作品在1000~2000字左右,教师作品在2500字左右,诗歌行数和字数不限。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在本活动开展期间的原创,且在学校组委会公布获奖结果前未予公开发表,学校组委会无偿享有本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学校在评审中将对参赛作品进行相似性检测,并对作品相似比超过30%的作者及报送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作品格式:1.所有作品版式均为A4直排,文字为宋体五号。2.学生作品。第1页录入如下信息:组别、作者姓名、学校地址(邮编)、学校全名、年级和班级、指导教师、联系手机、题目、本人承诺、指导教师点评(共10项,前9项各占1行,左对齐);第2页起为作品内容。3.教师作品。第1页录入如下信息:组别、作者姓名、学校地址(邮编)、学校全名、联系手机、题目、本人承诺(共7项,每项1行,左对齐);第2页起为作品内容。

参赛要求: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各系活动负责人按格式要求分教师和学生两个组别汇总本系参赛作品,查重后于2019年9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307357841@qq.com。(联系人:校团委王昕老师)。行政人员参赛作品直接发至邮箱即可。

奖项设置:1.师生作品奖:学生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教师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2.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学生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将被授予“读书创作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学校将推荐学生和教师优秀作品参加“安徽省第三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作品评选。

(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播音系和校团委联合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重点打造诗歌音乐会和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邀请学校领导、教师、校友、朗诵协会学生朗诵经典作品,并通过学校“博文雅音”公共微信号进行推送,营造浓厚的校园读书氛围。

(三)学生阅读能力测评

学校图书信息中心通过阅读能力测评工具,逐步积累大数据,形成学校个性化的阅读状况分析报告和改进建议。

(四)组建读者协会

校团委和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引导学生成立读者协会,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指导读者协会持续性、规律性开展书友会、阅读月、读书挑战计划、阅读之星评比等活动。

(五)“优秀读书品牌活动”评比

学校鼓励各系、各部门、各党团组织、各班级、各学生社团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读书活动。学校将在12月中旬组织“优秀读书品牌活动”评比,各系、各部门择优推选1-2个读书活动参加学校评比,评比采用PPT现场汇报方式进行,汇报人从活动背景、活动开展、活动实效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学校将评出“优秀读书品牌活动”若干项,并结合读书创作大赛获奖情况授予活动开展效果显著的系和部门“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优秀组织奖”。

五、有关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安徽省校园读书创作活动”每年一届。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各学校开展读书创作活动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校园文化建设评价考核、评优评先、有关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和依据,适时纳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体系。学校将把教师指导学生创作获奖、教师创作获奖的情况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进修学习、成果评价、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学校相关部门要把学生参与读书创作活动及获奖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和第二课堂活动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学科大赛奖励、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各系、各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要广泛宣传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的意义,将活动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个学生,动员活动主体积极参与。

(三)各系、各部门在开展活动中不得强迫师生购买书刊等读物,不得搭车推销任何文化产品和各类商品。既要积极组织读书创作活动,引领师生树立良好的读书创作习惯,又要注意不能加重师生负担。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