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英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王如发布时间:2022-12-26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机构,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2月14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高英娟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副部长(副处长)(副处级)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祖顺同志任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副处长(副处级)职务,试用期一年

曹晓燕同志任安徽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职务,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