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值班工作规范(试行)

发布者:王如发布时间:2022-02-23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安徽艺术学院值班工作,切实保证学校值班工作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值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落实依法治校,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确保学校工作联络畅通、运转高效。

第二章  值班值守

第三条值班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二)及时报送值班信息;

(三)应急处理有关事项;

(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对值班负总责。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安排分管校领导在学校带班。

第五条  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值班。值班、带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无法承担值班、带班工作的要及时调班,严禁擅离职守或在未做好工作街接的情况下换岗。

第六条  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使用统一规范的值班记录本或电子值班记录单,手工记录要字迹工整,电子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值班记录应定期编号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条  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

第三章  督促指导

第八条  定期组织开展值班视频点名总结点评、安排部署值班工作。

第九条  建立值班会商制度。逢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活动以及重要时间节点,提前组织有关方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醒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十条  加强值班检查工作,采取电话、实地、视频等方式,加大节假日、工作日夜间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检查力度。

第十一条  完善值班工作通报机制,采取书面形式及时通报学校值班工作情况。对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程序建议问责追责。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十二条  加强专业化值班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优先选派年轻干部到值班岗位锻炼。推动值人员合理有序轮岗交流,为部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利用交接班、工作例会、交流研讨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日常培训,做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视频会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每年度至少组织值班人员开展1次专项培训;对首次参与值班的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

第十四条  加强值班人员生活保障,解决好值班期间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配备必要的值班食品。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值班补助。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等带出值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