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分管档案工作校领导职责

发布者:王如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2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领导全校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

(三)关心学校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经常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促进档案工作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定期召开分管领导会议,认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校档案工作,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全校管理工作之中。

(五)在考核各职能部门及领导人员工作实绩时,把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劣作为条件之一,并对档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和严重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人员,作出相应的奖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