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委组织部在考察一名拟提任乡镇党委书记的人选时,发现该干部的培训档案中记录有多次培训迟到早退的情况,并且有一门任职培训课程考核不合格。有人认为培训考核情况只是“软指标”,不影响提拔;也有人认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提拔使用。那么,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与提拔使用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刚性约束?
一、问题的实质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准确掌握干部教育培训与提拔使用之间的关联,是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政策依据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
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规划,统筹安排。
三、核心回答一:培训学时不足能否影响任职?——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这就是说,培训学时不足不必然成为提拔的“一票否决”项,但必须在提任后规定期限内完成补训。
如果干部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调训,或培训考核结果不合格,组织部门在考察谈话时应当对其学习态度和纪律意识作出评估,作为综合判断的重要依据。
四、核心回答二:不同类别干部的培训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明确的量化指标:
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每5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550学时。
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
以上两种情形的干部,每年参加网络自学累计均不少于50学时。
五、核心回答三:培训考核不合格有什么后果?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此外,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记入干部培训档案,作为后续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六、对组工干部的建议
一是建立干部培训学时管理台账,实现培训信息的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在干部提拔使用前,提前核查培训学时和考核情况是否达标。三是督促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干部在提拔后一年内完成补训,并将补训记录补充归档。四是把参加培训的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评价体系。
总结:培训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评优;提任前未达标的,任职1年内完成补训。县处级以上每5年550学时,乡科级每年90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