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楠发布时间:2026-09-01浏览次数:10

全校广大师生、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规范化建设,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皖管办〔2019〕30号)、《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试行)》(皖管办〔2020〕29号)等省市主管部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置全流程管理,提升校园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绿色优美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校园实际,现就规范全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分类设施配置

    学校已按照省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建设标准,在食堂区域、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办公楼、校园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统一配齐标准化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标识清晰、分类明确,全面覆盖校园公共区域。所有分类设施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维护、定期消杀、规范清运,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规范分类投放行为

    全体师生员工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日常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精准分类、定点投放,严禁混投乱投、随手丢弃、堆积杂物。食堂就餐区域重点做好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投放,做到干湿分离、规范处置,杜绝餐饮浪费与垃圾混放现象。

    三、强化宣传引导与日常管理

    垃圾分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希望全体师生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自觉遵守校园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养成主动分类、准确投放的文明习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与日常引导,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人人爱护校园环境的良好氛围。

后勤管理处将持续加强校园垃圾分类巡查、督导、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校园环境卫生提质增效。

 

    特此通知。

 

 

 

安徽艺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