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广大师生、校内各经营商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1〕1298号)以及《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皖发改环资〔2020〕624号)、《安徽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最新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绿色低碳校园、文明美丽校园建设,从源头治理校园塑料污染,倡导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实施禁塑限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管控品类
自2026年9月1日起,学校食堂、校内超市、商铺等所有校园经营场所,全面停止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控品类包含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餐盘、塑料汤碗、塑料勺子、塑料筷子、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等各类一次性塑料制品。
校内所有经营主体严禁主动向师生、教职工提供、售卖上述禁限类塑料制品,不得变相使用超薄塑料袋、非标塑料餐具等违规用品。
二、工作要求
禁塑限塑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校园创建的硬性工作要求,也是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引领的重要举措。希望全体师生自觉理解、主动配合,摒弃一次性塑料依赖,养成绿色环保、节约低碳的良好习惯。后勤管理处将常态化开展校园禁塑巡查督导,持续规范校园经营服务行为。
此次校园禁塑管控调整给广大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安徽艺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