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29日(周五)上午9:00至1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艺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统考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至5月30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顺序于专业测试当日报到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31日(周日)上午7:40至8:10报到,8:30开始测试。
2.地点:学院戏剧楼、舞蹈楼
3000636岗位于戏剧楼大厅报到
3000637岗位于舞蹈楼102室报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组织专业测试期间,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三、心理健康测试
时间:2026年5月31日(周日)专业测试后进行。
地点:安徽艺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安徽艺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 〔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等有关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400140
监督电话:0551-64400185
学院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1600号
安徽艺术学院
2026年5月15
附件
2026年度安徽艺术学院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岗位代码 | 职测成绩 | 综应成绩 | 总分 |
1 | 2134302301004 | 3000636 | 131.5 | 109.5 | 241 |
2 | 2134301804010 | 117.5 | 116.5 | 234 | |
3 | 2134300800830 | 119.5 | 111.5 | 231 | |
4 | 2134300804517 | 122 | 109 | 231 | |
5 | 2134302202311 | 108.5 | 122.5 | 231 | |
6 | 2134301809216 | 125.5 | 104 | 229.5 | |
7 | 2134300400101 | 117.5 | 111.5 | 229 | |
8 | 2134300400908 | 126 | 102.5 | 228.5 | |
9 | 2134300403528 | 116 | 109.5 | 225.5 | |
10 | 2134300803915 | 122.5 | 100 | 222.5 | |
11 | 2134300802103 | 119.5 | 102.5 | 222 | |
12 | 2134302205511 | 124 | 98 | 222 | |
13 | 2134300403005 | 3000637 | 121.5 | 117.5 | 239 |
14 | 2134300800420 | 119.5 | 118 | 237.5 | |
15 | 2134300800710 | 122 | 113.5 | 235.5 | |
16 | 2134301804103 | 118 | 115.5 | 233.5 | |
17 | 2134302303125 | 114 | 119.5 | 233.5 | |
18 | 2134302205201 | 118 | 114 | 232 | |
19 | 2134301809119 | 108 | 121.5 | 229.5 | |
20 | 2134300608029 | 118 | 111.5 | 229.5 | |
21 | 2134301809810 | 120 | 109 | 229 | |
22 | 2134301805224 | 124.5 | 104 | 228.5 | |
23 | 2134301803508 | 120 | 107.5 | 227.5 | |
24 | 2134300401219 | 121.5 | 106 | 227.5 | |
25 | 2134302301316 | 122.5 | 105 | 22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