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单位作为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在科研创新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撤稿论文全面自查工作,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文献数据库,主动排查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论文被撤稿情况,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注重对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清单上的论文开展核实调查,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二、严肃纪律,规范开展论文撤稿事件调查处理

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 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 号)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报告交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做到调查覆盖本单位全体教师,并报送《自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无撤稿论文须零报告;

2.上述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报送至崇德楼711室;

联系人:潘捷,联系方式:0551-64400150,

邮箱:115014@ahua.edu.cn。

 

附件2 自查报告提纲.docx

附件3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 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doc

附件5 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xlsx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