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人员对本系部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系部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
各系部应于2018年9月27日前,将《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