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资产登记标准

发布者:王艺楠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156

安徽艺术学院资产登记标准

根据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标GB/T 14885-2010)等文件规定,学校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按如下标准登记: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主要包括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体育馆、食堂、道路、围墙以及建筑物附属工程等。该类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

(二)通用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电气设备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三)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文艺设备、体育设备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5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四)文物和陈列品:主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五)图书、档案:主要包括图书馆的图书、档案室的档案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大于0元、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主要包括家具、装具、特种用途植物等。该类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以下、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七)未满足上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单价在400元及以上1000元以下,或单价400元以下,同类物品总价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将其作为低值耐用品登记管理。


安徽艺术学院资产登记标准一览表

物资类别

登记标准(单位:元)

单件资产

大批同类资产

固定资产

通用设备

单价≥10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专用设备

单价≥15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文物和陈列品

单价≥10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图书档案

单价≥1000

单价>0且总价≥10000

家具

单价≥400

房屋及构筑物

单价≥10000

低值耐用品

400单价<1000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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