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者:王艺楠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47

安徽艺术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院多媒体教学的专业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改作它用。

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每天对多媒体教室进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早上7:30-晚上22:30)开放教室。

三、总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正常用电、照明、课桌椅、黑板、窗帘等室内设施(不含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多媒体设备(含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五、任课教师必须经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多媒体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六、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使用均由上课教师负责,不允许叫学生帮助开关设备,同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在电脑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程序,不能修改、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软件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八、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多媒体教室内的桌椅,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赔偿外,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任何人不得在教室内用餐、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教室内吐痰、抽烟,严禁在教室内及其周围打闹或大声喧哗。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在教室内举行文体活动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十、 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教学计划安排之外使用多媒体教室,须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书》并上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一、师生员工要加强多媒体教室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