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嘉禄教授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905

樊嘉禄,男,1964年生,安徽金寨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教授,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安徽省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第三批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文化部首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曾任安徽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学习及工作经历  

1985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系。

199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学史系。

200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

先后任职于金寨县江店职业中学(1985-1988)、安徽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991-2008)、黄山学院(2008-201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2014-2019)、安徽艺术学院(2019-)等单位。

2001年8月,晋升教授职称。

2013年初,被认定为二级教授。

教学及科研成果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文化部艺术科研项目、中国科学院985创新经费项目、安徽省人文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安徽省软科学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

出版专著有《中国传统工艺全集 造纸与印刷》《中国传统工艺全集 造纸(续)制笔》《中国手工艺 文房四宝》《徽州民间信仰》《宣笔》 《当代歙砚》等,译著《社会角色与心理健康》,主编教材《普通逻辑简明教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等,发表论文近百篇。

获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7),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奖(2012)、安徽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200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