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教授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6-22浏览次数:1209

个人简介

 

 

张晶教授,男,1961年10月1日出生于安徽寿县,祖籍安徽凤台,汉族,中共党员,安徽大学刑法学专业、高等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导师。1973年至1978年在安徽界首一中读完初中和高中,1979年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1983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系中国法学会会员,兼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联合会副主席,受聘担任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青少年专门小组成员、合肥市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1993年9月起,先后任安徽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兼公安学院副院长、教学评估办公室副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等职,2015年7月至今,任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参与筹建安徽艺术学院工作。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管理,先后主持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独著、合著或参与编写《罪名辨析》《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论》《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制度研究》《评估视域下高校教学建设与发展》等著作和教材10余部,在《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中国高等教育》等全国法学类、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10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及国家一级学会组织奖励。2018年《以项目建设平台为载体,以艺术生产实践为抓手,打造高水平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团队的探索与实践》,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