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需要,现对剧场及排练厅舞台工艺设计招标询价,相关招标询价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类似项目主创经验和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设计范围
2.1 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详见建筑施工图纸。投标人中标后,将承担招标范围内舞台工艺等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修改(根据需要)和施工图设计。
2.2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3配合同济设计院进行声学设计和做好内装饰设计相关工作。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设计费投标报价表、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近5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表、主要设计人员简表、服务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所需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他。
四、设计内容及技术要求
4.1设计内容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剧场及排练厅舞台工艺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1播音主持楼黑匣子演播厅及排练厅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舞台综合布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设计;
4.1.2舞蹈楼剧场及排练厅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舞台综合布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设计;
4.1.3戏剧楼剧场、黑匣子及排练厅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舞台综合布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设计;
4.1.4音乐楼音乐厅及排练厅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舞台综合布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设计;
4.1.5综合楼演播厅等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舞台综合布线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设计。
4.2设计技术成果要求
4.2.1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4.2.2提供八套设计施工蓝图以及电子版;
4.2.3提供灯光音响设备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
4.2.4设计图需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审核确认。
五、报价要求
5.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0000元。
5.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补充、完善、修改。所需费用将包含在中标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其他费用。
六、评标原则
6.1根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按照低价优先法的原则,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对评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6.2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承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
七、报价文件及产品样品递交时间:2017年3月30 日8时00分起至2017年4月 1日15时3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收。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1号教学楼1106室基建部
联系人:王立仁 电 话:6400234